招标范围 |
主要工作内容 |
施工图设计 |
项目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及预算文件编制、设计评审、并负责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缺陷责任期间的后续服务及配合项目评估、奖项申报、风险评估等工作,主要包括: (1)公路工程(桥梁含桥梁涵洞、桥梁引桥、路线、路基、路面、路线交叉、排水工程、其他工程等); (2)交通工程(含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机电工程、桥梁防撞等); (3)水利工程(堤岸防渗及加固、边坡防护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4)水运工程(航道疏浚及相关防护设施等)。 |
施工 |
公路工程(含全线桥梁工程、公路工程、交通工程、沿线设施工程等)的施工、完成和缺陷修复等工作,主要包括:桥梁、桥梁涵洞和引桥、桥面沥青及排水、路基、路面、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公路机电工程、航道疏浚、堤岸边坡防护、堤坝防渗及加固、近堤桥墩基础防渗、堤顶道路利用修复及其他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和缺陷修复。 |
2.3.2 施工主要工作内容还包括:在质量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前,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科技(技术)成果:①发明专利2项;②实用新型专利8项;③完成本专业技术领域1项国家或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④完成1项国家级工法或者2项省级工法,上述所涉及专利类成果应在本项目中实际应用并实现成果转化。
2.3.3 设计主要工作内容还包括:在质量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前,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科技(技术)成果:①外观设计专利2项;②完成1项公开出版的专业技术著作(不少于3万字)或取得本领域科技成果2项(经省科技主管部门登记并取得科技成果登记证书);③国家级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论文4篇或省级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论文8篇;上述所涉及论文须在万方、知网、维普的数据知识服务平台上检索。
2.3.4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主要工程数量表详见附录7。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含施工图设计工期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60个月。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和其他要求见附录1至附录6。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中开设账户。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附录6其他要求;
3.3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交易主体登录”,以“其他类型(投标人)”身份到“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类)”领取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2用户类型获取方式及系统操作请参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eb)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提升交通项目招投标工作效能的通知》(赣交建管字〔2020〕20******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交易中心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并视其为放弃本次投标。
5.3本项目开标现场的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湖北龙蟠街993号南昌市民中心)一楼第3开标室,因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评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交通非自动评审-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可能被系统自动退回投标文件而无法进入后续的开评标环节,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eb/)、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同时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茶园街交投大厦
联系人:赵欢
联系电话:0791-******
******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联系人:李云
电 话:******
邮 箱:******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B座九楼
电 话:0791-******
邮政编码:330038
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拒收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3、禁止围标、串标行为,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
4、禁止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
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更改投标文件中约定的管理人员和完成中标项目的其他技术标准。
6、以上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以企业不良记录行为记入相关信用平台。
7、本项目严格禁止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后实施过程中一经发现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将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将投标人(中标人)此行为上报本级或上一级招投标监管部门。
企业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所有成员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应当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财务要求 |
无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近十年(2014年9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完成过1座新建全长1000米(及以上)且最大单跨跨径150米(及以上)的(公路或市政)桥梁主体工程的设计业绩;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牵头人)近五年(2019年9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完成过1座新建全长1000米(及以上)且最大单跨跨径150米(及以上)的(公路或市政)桥梁主体工程的施工业绩。 |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 (1)投标人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普通国省道公路施工和普通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当年未进入该信用评价结果名单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B级对待)。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状态。 (4)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者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或者未存在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等任何可能影响投标人使其丧失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9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未在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中存在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人及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近3年内(2021年9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
人员岗位 |
资格要求 注:除施工项目经理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外,以下其他主要人员必须专人专岗。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公路工程,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龄55周岁及以下。 |
设计负责人 |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桥梁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桥梁工程指“桥梁”、“公路与桥梁”、“隧道与桥梁”、“道路与桥梁”等相关专业含“桥梁”的均认可)。 |
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公路工程,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龄55周岁及以下。 |
项目总工程师 |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55周岁及以下。 |
其他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当是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联合体的组成应同时满足以下二点要求: ①只允许按不同专业资质(设计、施工)分工联合;即本项目联合体成员应当承担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工作,不接受有联合体成员仅承担资质要求以外工作内容的情形;也不接受同一专业的工作由多家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共同承担的联合形式。 ②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施工的相应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协议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如联合体中多家单位共同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该专业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投标专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其信用等级评价以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和施工单位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普通国省道公路施工和普通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当年未参与评价的按B级确定,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和施工单位如有任何一方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普通国省道公路施工和普通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的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 年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和第1.4.4项规定(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和第1.4.4项规定)。 |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路线长度 |
千米 |
1.928 |
主线长度 |
2 |
路基土石方 |
千立方米 |
81.281 |
|
3 |
路面 |
千平方米 |
25.406 |
|
4 |
特大桥 |
米/座 |
1827/1 |
|
5 |
防护工程 |
千立方米 |
若干 |
|
6 |
排水工程 |
千米 |
3.031 |
|
7 |
机电工程 |
/ |
全线监控、照明及景观照明系统 |
|
8 |
连接线 |
千米 |
1.103 |
红旗联圩引道0.615km; 蒋巷联圩引道0.488km; |
9 |
其他工程 |
项 |
若干 |
|
10 |
投资概算总额 |
万元 |
35243.36 |
建安工程费部分约30036.46万元 |
注:1.本次招标范围中其他工程指:临时工程内的临时道路、钢栈桥、轨道、临时用电等;交通安全设施内的护栏、标志标线、监控系统等;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中的桥面集中排水等;堤坝防渗及加固专项、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航道疏浚等。
2.本表工程量仅作公告公开信息参考,不作计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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