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贵州烈士英名录》编撰印制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GZXYG-2024-2-04-C-2599
项目名称: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贵州烈士英名录》编撰印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P******24000DP2
预算金额(元):61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6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贵州烈士英名录》编撰印制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贵州烈士英名录》编撰印制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银行开户许可证);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本项目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时间:2024年12月12日 至 2024年12月1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allweb/)
售价(元):0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解密时间:2024年12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详见采购文件
3.其他事项:/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地 址:******集团A座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唐大平
项目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5号楼1单元30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以磊民、田莉、李智
项目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以磊民、田莉、李智
联系方式:******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