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浙兴海洋装备制造(钢质渔船修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的要求,对海南浙兴海洋装备制造(钢质渔船修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海南浙兴海洋装备制造(钢质渔船修造)基地项目
项目地址:本工程位于海南省临高县博厚镇金牌港开发区A-32地块
项目内容: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7488.57m2(约26.23亩),建设内容涵盖切割加工车间、数控车间、总装车间、机电车间、管系车间、涂装车间、进口设备仓库、普通设备仓库、材料仓库、变压器间、气站以及配套的办公与生活设施等。预计每年可修造各类钢质船舶约120艘,产品类型包括钢质渔船(规格涵盖30米以内、30米至45米、45米至60米、60米以上)、执法船舶、水产养殖补给船舶等,并提供全方位的船舶维修服务。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南省临高县博厚镇金牌港开发区红牌村委会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办(水厂东路)玉俊东村30号二层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可由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下载链接如下: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做出回应。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至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采取向本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