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邀请
******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安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择指导意见>的通知》(广市财采〔2021〕865号)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社会代理机构,兹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
一、内容概况
******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2025-2026)
(二)业主单位:******学校
(三)采购内容:2025年9月-2026年7月食堂肉类、蔬菜、佐料等(冷冻食品除外)配送服务。
(四)代理范围:政府采购全过程代理。
(五)涉及资金:约18万,具实结算,资金来源:营养餐专项资金16万,自有资金2万。
二、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二)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和四川省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网上登记,并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公开选取。
(四)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须一致。
三、报名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加盖鲜章。
(二)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截图并加盖鲜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备查);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报名,则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四)近三年没有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近三年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当前没有未完结的被执行案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
******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考察。
(六)提供近两年内所做招投标工作的实际案例资料及报价标准。
(七)本次招标报价资料。
提交材料按照序号整理好后,放入文件袋中并密封,封条上加盖鲜章。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时间: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学校
(三)联系人:毛辉 联系电话:******
五、开标时间、地点
(一)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4日17:00。
开标时间:2025年7月15日10:00。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学校支部活动室(安泽楼二楼)。
六、其他事项
本项目评审采用报价最低中标,报价相同则随机抽签确定中选人。
合同签订及履行
1.中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代理协议。若代理机构未在2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代理协议,采购人有权按照评审小组推荐顺序确定中标代理机构或重新开展招标代理采购工作。
2.代理招标工作按照“一事一委托”原则,中标代理机构须按照采购人需求,双方就采购项目签订招标代理协议,中标代理机构按照协议要求及时开展招标工作。若中标代理机构未遵照协议要求进行招标,采购人则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招标代理机构。
3.若采购项目取消,则该采购项目代理自动作废,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1、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采用报价最低中标,报价相同则随机抽签确定中选人。******委员会对满足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应答文件,按照申请人报价进行排序,报价相同随机抽签确定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资格性审查
******委员会根据应答文件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性审查。
2.2综合评审
******委员会对通过了资格审查、被判定为合格的申请人进行排序。
3、评审结果
******委员会成员按照申请人报价进行排序,报价相同随机抽签确定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