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凤凰湖五纵线道路工程(一期)及梓潼路道路工程(一期)(剩余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凤凰湖五纵线道路工程(一期)、永川凤凰湖梓潼路道路工程(一期)已由******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22﹞313号文、永发改审批﹝2022﹞1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剩余部分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川凤凰湖五纵线道路工程******中学西侧,北接永津路;永川凤凰湖梓潼路道路工程(一期):该项目起于昌龙大道,止于莲花路以东。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五纵线道路一期工程依照规划要求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时速60km/h,标准路幅宽度80m,采用双向6车道,道路远期设计道路全长333.7m。 项目起点位于规划五纵线与永津路交叉口处,终点位于规划汽摩园地块南侧附近。
梓潼路道路工程(一期)位于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是一条东西走向城市次干路,道路起点与昌龙大道平交,向东延伸,道路终点与规划五纵线平交,设计速度40km/h,标准路幅宽度24米,双向四车道,道路全长1031.858米,路面结构设计至K0+647.246,管网设计至K0+667.246,路基设计至K0+700。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706.59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所示的永川凤凰湖五纵线道路工程(一期)及梓潼路道路工程(一期)施工图范围内部分未施工工程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澄清(答疑)修改(补遗)、技术交底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
******/yongchuanweb/)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
******/yongchuan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7-08 23:59:59(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7-10 23:59:59(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
******/yongchuanweb/)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7-25 1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
******/yongchuanweb/)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 |
地址: |
永川区红河中路433号金融时代2号楼14楼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秦女士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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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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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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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40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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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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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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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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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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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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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