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高新区昊华二期企业10KV电力专线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7日
******有限公司 (采购人名称)的 攸县高新区昊华二期企业10KV电力专线工程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攸县高新区昊华二期企业10KV电力专线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攸财采计【2025】000067号
3、委托代理编号: HNZYCG-2025-02
4、采购项目预算: 332.7448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业(电力)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6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项目采购内容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一 | 攸县高新区昊华二期企业10KV电力专线工程 | 企业10KV电力专线工程 | 本工程为攸县工业园昊华二期专线10KV线路工程,内容包括电杆组立、架空线路顶管、埋管电缆沟、高压电力电缆等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1项 | 332.7448 | 318.6124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委员会颁发的叁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③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 07 月 08 日至2025 年07 月 12 日,全天,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磋商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7 月18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攸县发展中心主体楼11楼1169室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7月18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攸县发展中心主体楼11楼1169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七、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有限公司
(2)地 址: ******办事处雪花社区上下巷4号
(3)联系人: 蔡先生
(4)电 话: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有限公司
(2)地 址: 攸县文化园商业街72号
(3)联系人: 董先生
(4)邮 编: 412300
(5)电 话: ******
(6)电子邮箱: ******2@qq.com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