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溪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入河河流环保疏浚及生态护坡工程(沅陵县凉水井镇刘家坝村兰溪段环保疏浚和生态护坡工程 )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4-29
采购人(全称):******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五强溪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入河河流环保疏浚及生态护坡工程(沅陵县凉水井镇刘家坝村兰溪段环保疏浚和生态护坡工程 )
2、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0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内容:具体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5、项目经理:简敏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叁佰玖拾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 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总价 | 合同金额 (总价) |
1 | ******有限公司 | 五强溪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入河河流环保疏浚及生态护坡工程(沅陵县凉水井镇刘家坝村兰溪段环保疏浚和生态护坡工程 ) | 否 | / | / | 1 | 项 | ******.00元 | ******.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5年4月28日,完成日期:2025年8月28日,履行期限:120天。
地点:沅陵县凉水井镇
方式:包工包料
四、付款方式:签定合约后一个星期内甲方预付合同金额的15%,作为乙方项目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后,三天内购好工程物质及工程设备进场开工。开工后甲方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监理公司核定工程进度),乙方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时通知甲方组织竣工验收。
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乙方须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本合同及验收报告实施结算。项目完工后乙方须付工程款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工程质保合格后甲方再退还给乙方。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书
(3)中标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肆份,承包人执肆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4月28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人民政府 | 乙方:(公章)******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刘琼波 | 法定代表人:吴坷 | 电 话:****** | 电 话:****** | 地 址:沅陵县凉水井镇 | 地 址:******街道江北望王路3幢201 | | ******银行:******有限公司沅陵支行 | | 帐 号:************1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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